一、本案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附件1)及「中國文化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獎勵辦法」(附件2)辦理,113年度相關作業說明請參照附件申請須知(附件3)。
二、評選機制:由研發處公告後,博士生填具申請書(附件4)及完整佐證資料向系所提出申請,經系所主管同意推薦(每所1名為原則),送研究發展處彙整並邀集各博士班所屬學院院長召開會議審查後,依成績高低排序名單,提送學術發展委員會依國科會核定名額審查核定,核定通過後由研發處公告獎勵名單。
三、申請資料提送:博士生備妥申請書及完整佐證資料(紙本一式兩份、電子檔一份/限PDF格式,資料排序請依基礎能力→研究潛能→研究計畫之細項資料排序),向系所提出申請,經系所同意推薦後(每所1名為原則),於113年9月13日(五)下午4:00前,送達研究發展處彙整,逾期歉難受理。
四、核定公告:經學術發展委員會依國科會核定名額審查核定通過後,由研發處公告獎勵名單。
五、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中國文化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獎勵辦法」、中國文化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須知-113年度、113年中國文化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獎勵成果效益定期評量報告書各乙份如附件,申請前請詳細參閱相關規定。
六、本案聯絡人:本處研組組吳信蔚,分機1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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