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為主,碩、博士生有意申請者,應與大學部學生組成小組共同申請,恕不接受碩、博士生作為單一的申請者。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規定日期(113年10月31日前)逕寄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