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含本會建大大學新生清寒獎助學金),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0月11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