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申請(113年11月8日前)。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