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設籍高雄巿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高雄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 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0月24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