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及金額:
本項助學金名額及金額,由柏英育才助學金審查委員會依申請人數與預算多寡決定。
二、申請資格:
1.本校學生且其直系親屬、配偶或本人為本校連續服務滿三年之正職教職員工,且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 學生前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者;研究所(含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前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新生第一學期除依前項服務年資規定辦理,無須審查學業成績;第二學期起須依前項規定辦理。
2.上述學生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本學期已註冊者。
3.延長修業年限、暑修、教育學程、雙主修及輔系之學生不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三、繳件資料:
1.申請表(由學生專區進入,點選財務服務,點選獎助學金申請(申辦條件選未指定),在「柏英育才助學金」作業系統中,詳實填入個人資料,下載、列印申請表)。
2.本學期繳費單影本或繳費證明單(可至學生專區財務服務之學雜費明細查詢中下載繳費證明單列印)。
四、申請程序:
1.符合資格者請由學生專區進入,點選財務服務,點選獎助學金申請(申辦條件選未指定),在「柏英育才助學金」作業系統中,詳實填入個人資料。
2.下載、列印申請表,連同相關證件於113年10月8日止,繳交至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朱小姐彙整,送交本項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
3.本項助學金審查委員會確認名額及金額後,由學務處生輔組辦理請款。
五、承辦人:
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朱小姐(分機:12111)。
備註:
1.為使撥款作業順利,請於學生專區,點選個人資料設定,登入學生本人姓名開立之金融帳號,方能撥款。。
2.務必依相關規定申辦,逾期欠難受理。
3.進修部學生,請依照推廣部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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