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為設籍中華民國並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
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或市府社會局列冊有案者)或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40萬元,且未領取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3年10月31日前逕寄該公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