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 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之土木、水利、地質、環工、交通運輸管理及都市計畫等相關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學生(進修部不適用)。
2. 成績標準:大一新生以高三學業成績,大二至大四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者。
3. 申請者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撫養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致生活發生困難等,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備註 :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3年10月5日前逕寄該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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