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備註:
1.申請辦法, 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0月9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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