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辦理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鼓勵同學報名。
內 文
一、為促進青年自我實踐並發揮創意、成長學習及多元發展的目標,設立於本市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分校或分部設於本市亦可),或經該學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及學生自治組織,於參與或辦理青年人才培力、培訓研習、公共展演、公開競技、志願服務、體驗學習、國際交流、議題倡導、職涯發展或有助於青年發展之團體活動,得申請本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說明如下:補助期程:申請補助期限:至遲應於補助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114年1月之補助活動應於開始日前提出申請。114年6月10日或上半年度之經費用罄日止。補助活動期限:上半年補助活動應於6月30日前辦理完成。補助請款期限:補助活動結束次日起20日內。補助額度: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如補助活動具公益性質、三校以上之跨校或全國性活動,最高補助上限10萬元)。詳細資訊及申請方式請至本局網站【補助、貸款】專區查詢(網址:https://tpyd.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CE0836D6A05F34B&sms=3C87EC1C3C9C7810&s=0AA1B6AF1983AF69)。
(一)補助期程:申請補助期限:至遲應於補助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114年1月之補助活動應於開始日前提出申請。114年6月10日或上半年度之經費用罄日止。補助活動期限:上半年補助活動應於6月30日前辦理完成。補助請款期限:補助活動結束次日起20日內。
1、申請補助期限:至遲應於補助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114年1月之補助活動應於開始日前提出申請。114年6月10日或上半年度之經費用罄日止。
(1)至遲應於補助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114年1月之補助活動應於開始日前提出申請。
(2)114年6月10日或上半年度之經費用罄日止。
2、補助活動期限:上半年補助活動應於6月30日前辦理完成。
3、補助請款期限:補助活動結束次日起20日內。
(二)補助額度: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如補助活動具公益性質、三校以上之跨校或全國性活動,最高補助上限10萬元)。
(三)詳細資訊及申請方式請至本局網站【補助、貸款】專區查詢(網址:https://tpyd.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CE0836D6A05F34B&sms=3C87EC1C3C9C7810&s=0AA1B6AF1983AF69)。
二、敬請貴校踴躍申請本案補助,檢附補助要點、公告及申請書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學生社團及自治組織。
公告起訖
起 - 2025/1/17 09:00
迄 - 2025/7/1 09:00
活動起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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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分類
活動及競賽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組
李信賢
點閱率
344
附 件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公文.pdf
補助申請書.odt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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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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