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9月21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20036734號函辦理。 二、旨揭微電影競賽辦法摘要說明如下,詳請參閱附件:時程:即日起至114年3月9日。參賽組別:普特融合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為主題愛動行動組:以「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快閃倡議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拍攝30秒內的倡議短片。各類組獎勵辦法: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20,000元。優勝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視情況增設潛力新秀獎,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2,000元。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1,000元。 (一)時程:即日起至114年3月9日。 (二)參賽組別:普特融合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為主題愛動行動組:以「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快閃倡議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拍攝30秒內的倡議短片。 1、普特融合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為主題 2、愛動行動組:以「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 3、快閃倡議組: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拍攝30秒內的倡議短片。 (三)各類組獎勵辦法: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20,000元。優勝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視情況增設潛力新秀獎,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2,000元。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1,000元。 1、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20,000元。 2、優勝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 3、視情況增設潛力新秀獎,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2,000元。 4、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1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1,000元。 三、旨揭攝影競賽辦法摘要說明如下,詳請參閱附件:時程:即日起至114年3月9日。參賽組別:國小組:113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四至六年級生。國中組:113學年度在學之國中七至九年級生。高中職組:113學年度在學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組別者。攝影主題: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各類組獎勵辦法: 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優勝2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1,000元。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元。獲獎者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紙。 (一)時程:即日起至114年3月9日。 (二)參賽組別:國小組:113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四至六年級生。國中組:113學年度在學之國中七至九年級生。高中職組:113學年度在學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組別者。 1、國小組:113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四至六年級生。 2、國中組:113學年度在學之國中七至九年級生。 3、高中職組:113學年度在學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 4、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組別者。 (三)攝影主題: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 (四)各類組獎勵辦法: 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優勝2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1,000元。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元。獲獎者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紙。 1、特優1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 2、優勝2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1,000元。 3、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3名,各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元。 4、獲獎者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紙。 四、本案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單位專任助理魏文亮先生(電話:04-2218-3685,電子信箱:ntcuape@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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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 2025/1/17 09:00 迄 - 2025/3/10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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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及競賽 |
學生事務處-課外組 李信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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