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同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資格)。 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超過50萬~70萬以下。 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紀錄) 。 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須經過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4年2月14日前至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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