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大學部四年級學生,或在各該系
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學
生,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
1、修習五年一貫班者,如以大學部第四年全學年成績申
請,應以大學部學生資格申請。
2、同一系(所)級學生原則上以2人為限,超過者將以學
期成績做為篩選標準。
(二)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 請於114年5月5日前逕寄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