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所定弱勢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 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 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 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備註:
欲申辦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