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捷克GACR所簽雙邊科技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及捷方(GACR)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4月6日(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逾期歉難受理。 三、獲選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2026年1月1日開始,為期2年或3年,我方以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型(add-on)方式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檢送計畫徵件申請須知,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五、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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