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字第1132023號-113學年度第2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3月21日前至生輔組辦理。

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備註:

1.申請辦法, 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4321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5/02/14~2025/03/21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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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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