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經濟弱勢之大學應屆畢業青年順利就業,確立職涯方向,於畢業前提供職涯課程,連結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進 行就業諮詢與媒合,並提供尋職成功者就業獎勵津貼,爰辦理本方案。 「脫貧加倍佳—114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大專青年就業協助方案」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 申請對象:列冊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中就讀大 專院校四年級(或同等學歷)即將畢業之青年,並預計於本市工作者,共計50人(已有正職工作者不符資 格)。
- 方案應完成事項:
- 參加說明會及職涯課程:預計114年4月至5月辦理,時 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 參加媒合就業諮詢,並完成求職登記。
- 獎勵標準及金額:
- 新鮮人就業獎勵金:
- 求職開卡後90天內入職者,得補助新臺幣2,000元 整;於求職開卡後50天內入職且就業一個月以上者,得加發積極就業獎勵金新臺幣2,000元整。
- 穩定就業獎勵金:
- 就業滿一個月:從事全日制工作或非典型就業並投 保滿一個月以上,並經調查屬實者,得補助新臺幣 3,000元整。
- 連續就業滿三個月:從事全日制工作或非典型就業 並投保滿三個月以上,並經調查屬實者,得補助新臺幣5,000元整。
- 穩定就業滿六個月:從事全日制工作或非典型就業 並投保滿六個月以上,並經調查屬實者,得補助新 臺幣3,000元整。
-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李社工員, 電話07-3368333分機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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