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心障礙程度及助學金額: 「身心障礙助學金」之申請資格為本校學生或其家長為身心障礙,且學生前學期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其補助金額依身心障礙程度分為: 1.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為重度身心障礙者,每名學生可獲助學金5千元。 2.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為中度身心障礙者,每名學生可獲助學金2千5佰元。 3.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為輕度身心障礙者,每名學生可獲助學金1千5佰元。 二、申請資格: 1.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為身心障礙人士。 2.上述學生皆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且本學期已註冊者。 三、繳交證件: 1.身心障礙助學金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影本)。 四、申請流程: 1.符合資格者請由學生專區進入,點選財務服務,再點選獎助學金申請(申辦條件選未指定),在「身心障礙助學金」作業系統中,詳實填入個人資料。 2.下載、列印申請表後,連同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14日止繳交至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朱小姐。身心障礙同學可至資源教室辦理。 3.為使撥款作業順利,請務必於學生專區個人檔案項下,點選個人資料設定,登入學生本人之金融帳號,非本人帳號無法撥款。 4.請依規定日期申辦,逾期欠難受理。 5.進修部學生,請依照推廣部公告辦理。 五、承辦人: 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朱小姐(分機12111)。 備註:再次提醒,學生專區設定之金融帳號,務必為學生本人姓名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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