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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字第1082016號 - 109年桃園巿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申請,請於109年3月31日前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巿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巿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
備註:
1.獎助要點及申請表,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9年3月31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