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第1082070號-財團法人台中巿私立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經濟弱勢家庭助學計畫,請於109年9月20日前逕寄該會申請。
補助對象
就讀或設籍台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及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擁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
一、 高中職組:符合申請資格之就讀或設籍台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二、 大專院校組: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不含滿26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進修部學生)
備註:
1.申請資格,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規定時間(109年9月20日前)逕寄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