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旨揭計畫之申請期程及計畫徵求說明以歐盟徵求網站 (http://www.chistera.eu)隨時更新之英文公告為準, 並請於2023年2月2日17:00(CET)前透過歐盟線上申請系統完成提案程序。
二、 申請資格 :
(一) 臺灣端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以下稱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規定。所提計畫經歐盟委員會審查通過,正式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型科研暨創新計畫且未獲歐盟補助經費者,同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Consortium Agreement 及 Work Program、 Grant Agreement、CORDIS Publication Record……等);如該計畫已獲歐盟審查通過且已開始執行後再參與者(即我國團隊參與該計畫部 分並未經歐盟審查程序通過者),本會得不受理補助。
(二) 參與歐盟跨國團隊計畫原則上所負責執行的計畫內容必須為科研或創新等相關類型工作。如參與歐盟計畫擬執行之工作項目為協助歐方辦理研討會或以顧問身份參與行政或事務性質等非具備研究或創新性質之工作內容,本會得不受理補助。
(三) 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計畫件數額度的限制,其中主持本會 「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件數至多以 2 件為限。
三、 計畫申請: 申請案經歐盟審查成案者,得循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專題類隨到隨審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線上申請方式,由計畫主持人所任職機構造具申請名冊備函送本會提出申請。本案採隨到隨審方式,我國團隊須於該歐盟計畫起始執行一年內向本會提出申請。若否,則本會得不受理。
四、 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經費補助上限以新臺幣300萬 元/年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電 話:(02)2737-7557。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 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