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將於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二.組隊方式:



(一)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應逾百分之五十;其弱勢學生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家境清寒家庭(附村里長證明)。



4.身心障礙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新住民家庭。



(二)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受前款規定之限制。



三.申請名額:每校最多二隊,每隊十人至二十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二倍以上。但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在此限。



備註: 申請辦理,請詳見附件說明。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3/01/23~2023/03/31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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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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