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第1131113號-台北市東莞同鄉會獎學金,請於113年11月20日前逕寄該會申請。
申請資格:凡本會會員或其子女之國中以上學生,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科不及格,並合於下列規定者:
1.申請人年滿18歲者須為該會會員(未入會者請於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人未滿18歲者,需其父母任一方為該會會員。(東莞巿籍在台就讀學生及僑生不在此限,但需附籍貫證明。)
2.申請人包括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高中(高職)及國中學校之日間部及夜間部(進修推廣部)正式生,以及就讀經政府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之研究生(但博士班修業逾5年、碩士班修業逾3年、領有公費補助及就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3.申請人學業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或A等,得申請甲種獎學金。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B等,得申請乙種獎學金、75分以上或C等,得申請丙種獎學金。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 申請者,請於113年11月20日前逕寄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