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將於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二、組隊方式:

(一)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應逾百分之五十;其弱勢學生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4、身心障礙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新住民家庭。

  (二)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受前款規定之限制。

備註: 活動相關規定請詳見附件實施要點。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4/12/31~2025/03/31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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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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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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