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字第1122083號-桃園巿112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請於113年9月9日前依規定辦理申請。

補助對象:公告所定之申請起始日前已設籍桃園市達四個月以上 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 年及研究生)。並符合下述三款之規定: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之認定,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或第二十條規 定而離職。 (二)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 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 (三)依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三項前段規定之因事業單位關廠、遷 廠、休業、解散或破產宣告而離職。 (四)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 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399日前依規定辦理申請。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4/07/11~2024/09/09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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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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