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字第1131077號-澎湖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3年10月9日前至生輔組辦理。

申請資格:



凡設籍澎湖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



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



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一)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八十分(甲)、學業成績八十分。



(二)高中職學業成績:高中為七十五分、高職為八十分。



(三)國中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四)國小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五)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



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六)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



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



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五專四、五年級比照大學一、二年級成績計算。五專四年級上學期比照大學



一年級新生不得提出申請,就讀它縣市五專一、二、三年級比照高職組需於



本縣肄業故不得提出申請。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3年10月9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4/09/16~2024/10/09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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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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