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就學貸款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間說明,請參閱。
一、申辦就學貸款有「家庭年所得」門檻限制,且是「先申辦再查核」家庭年所得。故本學期申辦就學貸款通過之同學,需等11月教育部查核家庭年所得結果通知,才能最終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二、於9月底前申辦就貸完成且家庭年所得為120萬以下之同學,學校最快約於11月中將同學貸款之生活費、住宿費及書籍費匯入同學於學生專區登錄之金融帳號。若10月才完就貸申辦程序,最快於12月中方能收到。
三、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之申請就貸同學,學校生輔組會以TEAMS及學生信箱通知補繳相關證明,請於1周內繳交家中有兄弟姊妹或子女之戶籍謄本佐證,若其滿18歲另需繳交學籍(就學)證明。此類同學將於12月中方能收到貸款之生活費、校外住宿費及書籍費。若家中無兄弟姊妹或子女,或未於期限內繳交佐證資料,則不符合辦理就學貸款之資格,需取消學貸另行繳交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