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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徵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徵才,共計1個名額,詳情請見附件資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徵才公告
- 職稱: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名額:正取 1 名,增列候補名額 2 名。
- 性別:不拘。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學士學位以上者。
-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 認真負責,具學習及工作熱誠,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 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署法規之訂修審查與本署業務單位法令解釋疑義會簽函詢及法規研議事項。
- 辦理本署行政處分及行政救濟案件會辦審議。
- 法制行政綜合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辦公地點: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 130 巷 99 號 A 棟(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 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 114 年 12 月 19 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 130 巷 109 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王小 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聘用助理員(職 務代理人)」,未依下列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將視為資格不符:
- 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及 e-mail 信箱)。
- 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 自傳。
- 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非必要)。
-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
-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 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學士學位者 280 薪點 (約新臺幣 38,948 元),碩士學位者 328 薪點(約新臺幣 45,624 元)。 (五)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 1 名,得增列候補名額 2 名 (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 5 個月,自甄 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 116 年 1 月 6 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 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 連絡電話:02-2787-7207 王小姐。
- 請於 114 年 12 月 19 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 130 巷 109 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王小 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聘用助理員(職 務代理人)」,未依下列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將視為資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