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第1132012號-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請於114年4月30日前逕寄該會申請。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2) 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 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 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但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4年4月30日前逕寄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