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字第1132022號-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請於114年3月21日前至生輔組辦理。

申請資格:

(一)清寒獎學金: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國高中(職) 學校在學之清寒學生,並有書面證明。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指屏東縣高中(職)學校學生,成績優異自願留縣升學或前一學期成績優異,榮獲該校不分科各年級第一名並經學校推薦者。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4321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5/02/14~2025/03/21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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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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