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品校園•拒菸先鋒 - 校園健康行動徵件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加強菸害防制教育宣導,建立校園反菸害公共政策,提高校園師生對菸害的認知,鼓勵以行動落實拒菸、守護健康之理念,並藉由實際檢舉與反思來強化違法吸菸行為之管制,進一步營造清新、健康的校園環境,落實校園菸害防制宣導工作。
二、辦理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三、 徵件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共同推動菸害防制行動。
四、徵件辦法:
(一) 實施時間:114年4月28日至114年6月7日
(二) 投稿方式(不限個人及團體均受理):逕送至大恩二樓生活輔導組劉先生,校內分機為12102,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資料至LBJ5@ulive.pccu.edu.tw。
(三) 得獎獎勵:
1. 拒菸守護大使(特優獎):獎金2,000元(或等值之獎勵品)
2. 拒菸小勇士(優等獎):獎金1,000元(或等值之獎勵品)
3. 校園守護獎(佳作):以檢舉線索、反思心得、創意宣導或持續參與菸害防制活動等綜合評核,並視實際徵件作品內容給予嘉獎或小功表揚。
(四) 注意事項:徵件作品僅限於校園範圍內(含宿舍、辦公室、戶外場地)發現違法吸菸或有助於防制菸害之實際案例證據。
五、徵件要求:
(一) 拒菸守護大使(特優獎):
徵件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1. 行為照片:捕捉到校內違法吸菸行為之清晰照片或影像,能明確辨識違法行為情景(如吸菸者之動作、抽菸工具及環境)。
2. 具體資訊:
(1) 違規吸菸者姓名/系級/學號等可辨識身分資料,有助於學校後續確認身分,資訊使用僅限於菸害防制目的。
(2) 違法抽菸地點(如校園範圍內之室內、走廊、戶外廣場旁等具體位置)。
3. 反思心得:附上約300字之反思心得,強調自己對校園菸害防制的看法與建議。
4. 審核通過者,得給予拒菸先鋒點數8點,點數可累計。
(二) 拒菸小勇士(優等獎):
具有前項所有徵件資料,但無法提供確切違規吸菸者姓名/系級/學號等可辨識身分資料,得給予拒菸先鋒點數1點,點數可累計。
(三) 校園守護獎(佳作):
1. 違法行為之檢舉、勸離:有效檢舉校內違法吸菸行為(可委請各禁菸勸導責任區承辦陪同),並提供100字內之反思心得。
2. 菸害防制文宣或短文:簡短宣導方案或創意短文,說明如何進一步推動校園健康環境。接受以圖文或短影片形式呈現拒菸宣導訊息,作為敘獎依據。
3. 視實際徵件作品內容給予嘉獎或小功表揚。
(四) 徵件資料完整性判斷依據:
1. 真實性與證據力:照片是否能夠具體呈現違規行為,並反映出具體場景。
2. 資料完整性:是否完整提供必要資訊(姓名、時間、地點、反思等)。
3. 反思精練:反思心得是否言簡意賅,且能體現對菸害防制的認識與建議。
4. 創意與宣導效果:學生徵件作品是否運用創意思維,進而達到良好的宣導效果。
六、拒菸先鋒點數之敘獎:
(一) 凡點數累積達4點者,核予獎勵金(或等值之獎勵品)新臺幣1,000元;達8點者,核予獎勵金(或等值之獎勵品)新臺幣2,000元。給獎後該點數即歸零,需重新累積點數。
(二) 累積達8點者,本人可申請下一學期學生宿舍之保障床位一床,惟不得指定館樓。
(三) 其他等同之獎項可由生輔組視情況增加給獎項目與所需點數,奉核可後後給獎。
七、其他:
(一) 所有徵件作品之照片及資料,除用於本次徵件審核外,學校得作未來防制菸害宣導活動、報導或相關研討之用途。
(二) 徵件參與者須保證資料來源真實,若後續查證為虛假或捏造,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及相關獎項。
(三) 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情況由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之最終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提前終止或延長活動時間之最終決定權等事項)。
(四) 本辦法經生輔組組務會議通過,經學務長核定,並經簽准後施行。
(五) 若有疑義,請洽大恩館2樓學務處生輔組劉柏頡老師,聯絡電話為(02)2861-0511分機12102,電子郵件信箱為lbj5@ulive.p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