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114學年度第1學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請於114年9月30日前逕向該會申請
培育對象
本會培育之對象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14年9月30日止逕寄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