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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_勞動部補助計畫】勞動力發展署「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詳情請參考附件資料。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 參與,運用補助措施,連結跨部會網絡資源,推動倡議中高齡及高 齡人力再運用,鼓勵企業進用並支持退休者重返職場,特訂定「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
本要點所定提案單位,為協辦機關之附屬機關(構)、學校、依人民 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提案單位依本要點申請補助時,須自行提供相關業務,或受機關委託、補助辦理相關業務。
提案單位應辦理下列各款所列跨部會合作之項目,且服務對象應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三條所定之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 與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人力規劃、運用相關活動
- 雇主座談會、雇主單一徵才活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人力再運用說明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準備課
- 諮詢服務
- 盤點並開發工作機會服務
- 開發人才服務
- 轉介服務
- 聯繫會報
提案單位應檢附下列文件,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申請期間內,向計畫執行地所屬分署提案申請:
- 申請書。(如附表一)。
- 依法核准設立之文件,包括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法人登記 證書影本、組織章程影本等。但提案單位為行政機關者,得免付。
- 實施計畫書。
- 提供申請時有辦理第五點規定相關業務之證明文件。
- 其他經分署認定有必要提出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