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實習訊息】115年度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實習
一、依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受理學生暑期實習作業要點》(附件1)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者參閱上揭作業要點及「115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附件2),備齊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履歷自傳、實習計畫)交由學校函送本處,相關表單請至本處官網(https://www.cksmh.gov.tw)「政府資訊公開」之行政規則下載。
三、本處將於115年4月30日截止收件後統一辦理審查,並於同年5月中旬函知各校及學生申請結果。
※請由系所發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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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欲認列所屬系所實習學分,請申請前務必確認是否符合系所修課規定。
1.敬請依照「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校內外實習辦法」規定辦理,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
2.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學生實習前,確認實習機構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之2規定,並經學系(所、學位學程)學生實習委員會檢核通過。
3.【轉知】各系所應於學生實習前確認實習機構符合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