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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5年3月20日止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獎助金額】
- 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 每名每學期新臺幣 8,000元 。
- 高中、職校(含五專前三年): 每名每學期新臺幣 5,000元 。
- 國中: 每名每學期新臺幣 3,000元 。
【申請資格】
- 基本身分: 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就讀台灣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空中大學、進修專校、實習生)或苗栗縣內中等學校,且未領受公費待遇者 。
- 家境條件(符合其一):
- 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困難,經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
-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
- 成績標準(前一學期):
- 學業: 總平均 80分 以上(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 75分 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需達 60分 。
- 操行: 80分 以上,且未受記過處分 。
- 體育: 70分 以上(符合免修規定並由學校出具證明者除外) 。
【申請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 。
- 清寒書面證明(如低收證明或經導師認定之證明) 。
-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
- 戶口名簿影本 。
【申請截止】
- 第二學期: 2026年 3月 20日 止 。
【繳件地點】 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
【聯絡窗口】 生輔組朱小姐(分機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