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5年3月20日止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獎助金額】

  • 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 每名每學期新臺幣 8,000
  • 高中、職校(含五專前三年): 每名每學期新臺幣 5,000
  • 國中: 每名每學期新臺幣 3,000

【申請資格】

  1. 基本身分: 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就讀台灣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空中大學、進修專校、實習生)或苗栗縣內中等學校,且未領受公費待遇者
  2. 家境條件(符合其一):
    • 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困難,經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3. 成績標準(前一學期):
    • 學業: 總平均 80 以上(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 75 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需達 60
    • 操行: 80 以上,且未受記過處分
    • 體育: 70 以上(符合免修規定並由學校出具證明者除外)

【申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清寒書面證明(如低收證明或經導師認定之證明)
  3.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4. 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截止】

  • 第二學期: 2026 3 20

【繳件地點】 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

【聯絡窗口】 生輔組朱小姐(分機12111)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6/02/24~2026/03/20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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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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