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2026鴻海科技獎」,符合資格之學生請踴躍申請。

一、本會為支持科技研發、培育科技人才,特設立鴻海科技獎,以鼓勵科技領域之有志青年積極投入研究,追求理想與目標。

二、獎助內容與名額:

(一) 學術組:12名,每名得主新台幣貳拾伍萬元研究獎勵金。(主辦單位保留視申 請情況不足額或增額錄取之權) 應用組:12名,每名得主新台幣壹拾萬元研究獎勵金。(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 情況不足額或增額錄取之權)

(二)由相關領域主管擔任業師,得主可有機會至鴻海集團實習、了解產業實務。

三、申請資格說明:

(一) 鴻海科技獎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要件:

1. 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分證或護照)

2. 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碩士班、博士班與收件當年(民國115年)之碩博班 應屆畢業生,且從收件開始日(民國115年3月16日)至收件截止日 (民國115年4月24日)為止,除工讀與實習外,並無在企業、機構內 任職工作之事實。

(二)申請投件條件:

1. 報名「學術組」者須聚焦於研究:人工智慧、半導體、新世代通訊、低軌 衛星、資安、量子計算、量子硬體等領域之創新技術。 報名「應用組」者需聚焦於研究:機器人、數位健康、智慧電動車硬體與 軟體、智慧製造、智慧城市、AI 基礎建設等領域之創新技術。 報名組別及領域請自行勾選,惟主辦單位有權視論文內容自行判定是否需要轉移組別與領域。

2. 需提交於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5年4月24日(科技獎收件截止 日)之間,被接受之(印出或有接受函)於相關學術期刊、會議論文發表 的學術論文(含證明)。

3. 所提交之論文,申請者須為除指導教授以外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若同 時有其他作者以同篇論文提出申請,得同時得獎,且得獎獎勵金均分。

4. 若曾申請過「鴻海科技獎」者,不可用同一篇論文申請,且須於申請表檢 附之前所申請投件之論文。若投件之論文之前已被其他作者申請提交,則 不可提出申請。另,曾獲「鴻海科技獎」者,亦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申請時間: 民國115年3月16日(一)至115年4月24日(五)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6/03/24~2026/04/25
公告分類 活動及競賽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組 李邱炯
點閱次數 20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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