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為促進臺北市青年與國際人才之交流,推動「國際實習生計畫(International Student Internship Program)」,邀請來自世界各地之優秀學生(包含美國哈佛、賓州大學、普林斯頓及日本早稻田、名古屋市立大學等學校)來臺北市進行實習與交流。為促進跨文化學習,並提供本地青年與國際學生合作進行政策研究與文化交流之機會,特招募國內實習生。透過本計畫,青年學子將有機會了解政府機關運作、參與政策發想,並與國際實習生深度互動開啟國際視野。
二、招募對象:於本市就學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本計畫預計招募10名國內實習生。
三、實習內容:參與政策研究。與國外實習生進行文化交流。拓展國際人脈及夥伴關係。獲得實務經驗,提升職場競爭力。
(一)參與政策研究。
(二)與國外實習生進行文化交流。
(三)拓展國際人脈及夥伴關係。
(四)獲得實務經驗,提升職場競爭力。
四、實習期間:114年6月15日至8月7日。
五、實習地點: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 段17號)。
六、甄選方式: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預計於115年4月下旬擇一周末辦理實體面談。
七、甄選條件:45歲以下於本市就學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大三以上優先)。應具備英語溝通能力。對國際交流、文化互動及公共事務具高度興趣。應配合計畫期間活動與交流安排,並全程參與(每周40小時)者。符合以下(社會關懷加權)身分者,徵選成績得酌予加分: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新住民學生或其子女。原住民族學生或其子女。身心障礙人士或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一)45歲以下於本市就學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大三以上優先)。
(二)應具備英語溝通能力。
(三)對國際交流、文化互動及公共事務具高度興趣。
(四)應配合計畫期間活動與交流安排,並全程參與(每周40小時)者。
(五)符合以下(社會關懷加權)身分者,徵選成績得酌予加分: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新住民學生或其子女。原住民族學生或其子女。身心障礙人士或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1、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新住民學生或其子女。
3、原住民族學生或其子女。
4、身心障礙人士或其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八、意者請至本局官網(https://youth.gov.taipei/)下載計畫簡章及暑期實習申請書,並於115年4月1日起至4月7日下午5時為止完成線上報名;線上報名連結將於4月1日公布於青年局官網【青年局首頁】【公告資訊】【最新公告】【公告「115年度國際實習生計畫」國內實習生招募報名】。
九、線上報名時,請一併上傳下列報名資料:暑期實習申請書。112年1月1日以後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師長推薦信(至少一封)。如具社會關懷加權身分,請提供相關證明。
(一)暑期實習申請書。
(二)112年1月1日以後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三)師長推薦信(至少一封)。
(四)如具社會關懷加權身分,請提供相關證明。
十、甄選結果將於115年4月30日公告於本局官網。
十一、聯絡資訊:本局國際發展科 02-2351-4078 分機 1211,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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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請依照「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校內外實習辦法」規定辦理,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
2.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學生實習前,確認實習機構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之2規定,並經學系(所、學位學程)學生實習委員會檢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