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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臺灣客語朗讀文章」徵稿,請師生踴躍參加。
一、活動名稱 115 年教育部「臺灣客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
二、活動目的 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活化臺灣 客語學習與應用,並擴大參與對象,特舉辦 115 年教育部「臺灣客語朗讀 文章」徵稿活動。
三、主辦單位 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
五、收件日期 收件時間:115 年 4 月 15 日至 7 月 15 日止(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憑)。
六、入選通知 收件截止後 2 個月內,由承辦單位個別通知入選作品作者。
七、徵選語言別 臺灣客語(請於文稿上註明寫作腔別)。
八、獎勵辦法 經評審通過入選者,每篇稿費新臺幣 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