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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9月26日止至生輔組辦理。
申請資格: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4年9月26日止)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