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國科會法規修訂】轉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 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第5點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本次修正第5點第一項序文,因申請之經費,均屬業務經費項目,故將「補助」經費修正為「業務」經費及修正第一項第二款,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新增計畫主持人得依實際需求申請無障礙措施;另為提供友善托育環境,並增列「托兒服務經費」等文字。
二、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