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公告環安衛中心於114.05.07通過「中國文化大學教職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
一、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1條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 -3條 規定與勞動部職業安衛生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三版)」,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
三、 前項暴力預防措施,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於勞工人數未達一百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本校已於112年1月依據勞動部職業安衛生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三版)」修訂本校「中國文化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本次增訂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