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行政院學雜費減免】補登作業,請於114年6月14日以前完成申請

本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學雜費減免已完成申請作業,請檢視學雜費明細查詢。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限本國籍大學部之在學學生(非延畢生)

學雜費減免的方案有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減免每學期1.75萬)其他政府部會補助

一、 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各項補助,僅能擇一辦理。

二、 同一個年級同一個學期,每人只能申辦一次。

三、 不論就讀本校及他校,均列入計算,例如已在他校1年級第1學期辦過

        減免申請並通過,進入本校1年級第1學期則不可再辦理。

四、 如果本學期未獲得任何相關學雜費減免, 又無以上重複請領之狀況,請最遲於114年6月14日以前

        檢具相關證明申請補登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作業(定額減免每學期1.75萬), 逾期無法辦理。

五、 如有疑問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游小姐,分機12113。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5/05/29~2025/06/15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游美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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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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