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國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請有需要的緬甸僑生詳閱並依規定申請。

急難救助金之適用對象:在臺遇急難事故之高中職(含)以上緬甸僑生。

發放金額:新臺幣1萬至5萬元不等。

收件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忠孝里華新街75號7樓(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

聯絡電話:(02)8941-7794。

【更多的細節如附件,請有需要的緬甸僑生詳閱並依規定申請。】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5/06/20~2025/12/31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合組 柯靜怡
點閱次數 159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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