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113學年度各計畫結餘款及受贈經費支出保留款上簽時程說明
一、依本室114年5月1日發文字號1140001523號函說明第五點規定,「各計畫結餘款及受贈經費未支用完畢而須保留至114學年度者,請於114年8月15日前完成上簽保留作業。」。 二、為避免114年7月31日前仍有經費使用需求而影響實際保留數,請於114年8月1日起至8月15日前再上簽執行保留作業,以確保經費保留金額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