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2日止至生輔組辦理。

申請資格: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備註:

1.申請辦法, 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4年10月2日止)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5/09/03~2025/10/02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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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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