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請於114年10月14日止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規定之一(詳見附件),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4年10月14日止)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5/09/05~2025/10/14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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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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