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科會為增進與東南亞、南亞、中東、大洋洲、中南美洲等區域發展中國家間之科技學術交流,支援並協助國內學、 研界建立與各區域之合作網路及平臺,特徵求本計畫。執行團隊辦理培訓課程,除國內相關領域之學、研、官、產 界報名參加外,應邀請來自至少7個(含)國家之外國學員來台,並鼓勵邀請區域內國際組織共同參與,以促進區域間科技合作。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計自115年7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3月10日(二)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逾期歉難受理。
四、計畫推動重點及主題 資通訊、資安、淨零科技、永續發展、精準健康、高齡照護、人文社會。
五、計畫推動、工作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 獲選計畫須於執行期限內(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辦理至少1場次之培 1 訓課程,最高補助經費以新臺幣220 萬元(含管理費)為原則(配合國科會相關活動或 政策推展需要,且經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國科會並得依審查結果調整補助經費 及內容。每位計畫主持人提出計畫以1件為限。
(二) 每場次邀請外國學員人數以25-30位為原則;執行時程至多2週(其中包含抵、返二日)。依計畫需要,可邀請國外學者擔任講員,惟外國講員人數不得超過外國學 員人數1/6,且其使用經費不得超過新臺幣20萬元。
(三) 可與國內學術機構共同舉辦;並鼓勵邀請區域內國際組織共同參與。
(四) 邀請來臺之外國學員,以產官學界之專業及研究人員為主,並盡可能邀請其主管 級人員參加。
(五) 邀請之外國學員至少須來自7個(含)國家。
(六) 活動內容中可包含適當之實務參訪及文化參訪。
(七) 鼓勵國內相關領域之產官學研界報名參加,可提供日間餐點,上限10名;另國內 研究生、博士後等,居住外地且全程參加者,可全額補助3名食宿。
(八) 受邀來訪人員在臺停留期間,申請機構應為其購買保額新臺幣 300 萬以上之新國 際技術合作人員綜合保險。
(九) 計畫經費編列若為跨部會分攤部分費用(如:外交部「東南亞教育訓練網路(SEA NET)」等),其邀請之講員及學員等經費若非由國科會分攤(國科會分擔經費不得超過 30%),其邀請外國學員人數及其國家數、執行時程、外國講員人數等,不受上述 規定限制,惟須詳列分攤情形。
(十) 學員及相關單位等之申訴、涉訟及緊急事故等之應變及處理,處理過程及結果應 回報國科會。
(十一) 辦理與計畫相關之財務、會計及帳務管理及執行。
(十二) 建立社群網站鼓勵學員加強與臺灣之連結的具體作法。
(十三) 歷年參與人員現況追蹤分析(已執行過本計畫及東南亞區域國際共同研究暨培訓 型合作活動計畫之執行機構,應填列成效評估表之追蹤分析資料併入結案報告中)。
(十四) 主持人及其團隊應每季定期召開工作(含檢討)會議,檢討並彙整本年度各 領域培訓課程之執行進度與內容成果,會議資料會後提報國科會。
(十五) 依國科會規定,每位計畫主持人同一執行期間主持計畫總件數不得超過4件 (含規劃推動案至多 2件)。本計畫列入「規劃推動案」件數計算。
(十六) 其他臨時協助辦理事項。
六、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七、有關申請資格、補助事項、補助經費項目、申請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詳國科會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之徵求公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八、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陳繹安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