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館訂於115年(下同)7月3日(五)至8月30日(日)辦理 115年實習實施計畫,自2月23日至3月25日開放申請,請 鼓勵學生積極申請實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將學校課堂理論與實務應用結合,本館訂於旨揭期間辦理115年實習實施計畫,提供暑期實習名額共計58名,實習內容及申請要件詳參所附實習名額規劃表。實習期間需滿 280小時基本時數且須通過評核,方可核發實習證明。
二、敬請協助彙整欲報名至本館實習學生之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檔名為「學校簡稱+科系+姓名+115實習申請」,於 3月25日(三)以前以電子公文方式函覆,逾期恕不受理。
三、實習名額有限,本館將依申請要件、實習組室志願序、相關學經歷及簡要實習計畫等決定錄取名單,於5月15日(五) 以前於本館官網(https://www.nmns.edu.tw/)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為妥善運用實習資源,惠請協助再次確認正取 學生到館實習意願,若有正取學生欲放棄實習,請於5月20日(五)以前,以電子郵件告知本館承辦人員,以利辦理備取作業。若錄取之實習生無故未報到或擅自找人替代,將取消其實習資格,並納入貴校後續年度學生來館實習申請評核之參考。
四、實習期間無支付實習學生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請務必為錄取實習學生投保相關意外傷害保險。通知錄取名單後,請與本館簽訂校外實習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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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5年3月18日前,將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odt檔,檔名為「文化大學+科系+姓名+115實習申請」,寄至 dzc3@ulive.pccu.edu.tw ,逾期不予受理。
※錄取本案學生,須與學校簽訂校外實習合約書且系所須投保學生實習保險,請申請前提前務必確認是否符合系所申請規定。
※若已寄送檔案未收到回信,請來電或至職涯發展組(大孝館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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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欲認列所屬系所實習學分,請申請前務必確認是否符合系所修課規定。
1.敬請依照「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校內外實習辦法」規定辦理,並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
2.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學生實習前,確認實習機構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之2規定,並經學系(所、學位學程)學生實習委員會檢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