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原住民族傳統姓名使用及相關權益保障事宜,請確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檢視相關作業程序,落實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 一、依據立法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國會辦公室115年6月18日華崢字第1150616001號函辦理。

  • 二、依《姓名條例》相關規定,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以傳統姓名羅馬拼音辦理登記者,其符號及大小寫形式應予尊重。

  • 三、請各單位辦理相關考試、認證、檢定及其他涉及個人資料登錄與身分查驗之業務時,審慎檢視相關資訊系統及作業程序,避免因姓名格式、大小寫或符號使用等因素,影響原住民族依法享有之權益,並轉知所屬因應辦理與加強宣導。

  • 四、請秉持多元文化尊重及平等對待原則,落實相關人員教育宣導,並適時檢討精進相關措施,以營造友善且尊重文化差異環境。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6/07/15~2026/12/31
公告分類 其他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務處 李邱炯
點閱次數 21
附 件
下載說明:要重複下載檔案,須重新取得下載權。 重新下載
活動資訊
本校配合政府推動ODF文件標準政策,附件檔案目前僅提供ODF (ODT,ODS,ODP,ODG) 與PDF格式,請選擇對應的Microsoft Office程式打開 參考說明